楔子

通常狀況是這樣的,一般國家政策是扶植文化或團體,不過台灣政府習慣是打壓與排擠!除非這個文化或團體能夠讓政府(可能特定人物)口袋有錢!不然就會諸多刁難,尤其是當放話說要扶植時,更表示要徹底的消滅!

例如足球,2006年世界盃時,當年總統宣布該年為台灣足球年,說要將足球放在重點發展計畫內,接著同一年,中山足球場被租給了馬戲團使用,任動物與觀眾踐踏草皮。

又2010年,又是世界盃,與前一位總統不同黨派的市長還拍廣告要大家到台北看足球。結果同一年,他搞花博,借了中山足球場。接著傳出他要拆了這個全台灣唯一受到足協認證的足球場。言下之意就是,台北不需要有合格的足球場地!是啦!元彪的電影「踢皮球」中,他在養鴨場都能踢了!又何必一定要足球場呢?

這不是重點,要講的是漫畫:

1960年代,台灣的漫畫起步,發展的其實不錯。一些在地漫畫家的作品至今讓人印象深刻,例如真平四郎。就算沒看過,許多人也聽過。不過,照慣例,政府在1966年,推出被人稱作「漫畫審査制度」的「編印連環圖畫輔導辦法」,內容規定漫畫中不能違反國家政策和法律,不能破壞倫理道德,不能妨害少年兒童的身心健康,不能破壞習俗,不能宣傳迷信,不能對國家社會帶來其他影響...等等條件。於是,狗是不會說話的,有機器人,其能力也不該無限上綱,他們都不應該有自由意識和語言能力,武器必須以現實為基準……

所以囉,

如果米老鼠在台灣!禁!

小叮噹在台灣!禁!

鋼彈!禁!

雷神!禁!

驚奇四超人,星際大戰...當然都是不能出現的!不過他們不是台灣人的創作,不用受到這法規的限制。而台灣漫畫的想像力以及創造力,就在這時被嚴重限制!由於內容侷限過度,失去了該有的趣味...漸漸的就失去活力。

而在此時,日本漫畫大軍進入,這時還是未有版權觀念的年代,日本漫畫的超乎想像,很快席捲了台灣。對!都是盜版!那又如何。總之,台灣漫畫就在這樣的環境下漸漸沒落。雖然一直有 有志者想要重振,但卻很困難。

一直到九零年代,這就是我之後要講的!那是我曾經參與過的台灣漫畫最輝煌的年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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